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蘆筍罐頭的產品分類及代號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簽以及包裝、運輸和貯存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蘆筍罐頭的生產、銷售和監(jiān)督檢查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 4789.26 食品衛(wèi)生微生物學檢驗 罐頭食品商業(yè)無菌的檢驗
GB 5461 食用鹽
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(wèi)生標準
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
GB/T 10786 罐頭食品的檢驗方法
GB 11671 果、蔬罐頭衛(wèi)生標準
GB/T 12457 食品中氯化鈉的測定
QB/T 1006 罐頭食品檢驗規(guī)則
QB/T 3600 罐頭食品包裝、標志、運輸和貯存
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第75號令)
3 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3.1
蘆筍罐頭 canned asparagus
以符合蘆筍(Asparagus officinalis L.)特性的各品種蘆筍的嫩芽莖(去皮或不去皮)為主要原料,以水、氯化鈉等為輔料,經清洗、裝罐、殺菌加工而制成的罐頭食品。
4 產品分類及代號
4.1 產品分類
4.1.1 按長度分類
4.1.1.1 長條蘆筍(spears):95mm以上,分去皮和不去皮兩種。
4.1.1.2 中條蘆筍(tips):70mm~95mm,分去皮和不去皮兩種。
4.1.1.3 短條蘆筍(points):70mm以下,為不去皮一種。
4.1.2 按直徑分類
分成巨大、特大、大、中、小等五個級別,其直徑分別為:
a)巨大:21mm~26mm;
b)特大:16mm~21mm;
c)大:12mm~16mm;
d)中:9mm~10mm;
e)?。?mm~10mm。
注:直徑是指某一橫斷面長徑和短徑的平均值。長度大于127mm者,以離筍尖端127mm處的橫斷面計;長度小于127mm者,以蘆筍基部計。
4.2 代號
蘆筍罐頭用四位數(shù)表示品種代號。金屬罐打代號,玻璃瓶不打代號。
4.2.1 第一位:A,表示蘆筍。
4.2.2 第二位:表示形態(tài)。
a)整裝白蘆筍:W;
b)整裝綠頭白蘆筍:WG;
c) 段裝白蘆筍:C;
d)筍尖白蘆筍:P;
e)整裝綠蘆筍:G。
4.2.3 第三位:1,代表帶皮蘆筍,去皮蘆筍此位可以不打。
4.2.4 第四位:表示粗細。
a) 巨大:G;
b)特大:E;
c)大號:L;
d)中號:M;
e)小號:S。
段裝蘆筍此位不打。
5 技術要求
5.1 原輔材料
5.1.1 蘆筍
采用鮮嫩,形態(tài)完整良好,呈白色、乳白色、淡青色或紫色的筍尖,不帶泥沙,無開裂、畸形、病害、銹斑等[允許極小空心(基部空心直徑不超過2mm)和筍尖下部(離筍尖40mm以下部位)輕微機械傷]。
5.1.2 食用鹽
應符合GB5461的要求。
5.1.3 水
應符合GB5749的要求。
5.2 感官要求
產品的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要求。
表 1
項目 | 優(yōu)級品 | 一級品 | ||
色 澤 | 整 條 | 全白 | 整條蘆筍呈白色、乳白色或淡黃色 | 整個蘆筍呈白色、乳白色或黃色,允許不超過15%(以條數(shù)計)帶有淡綠色或黃綠色筍尖,但長度不超過整條的1/5。 |
白尖 | 整條蘆筍呈白色、乳白色或淡黃色,允許不超過10%(以條數(shù)計)帶有淡綠色或黃綠色筍尖,但長度不超過整條的1/5。 | |||
綠尖 | 整條蘆筍呈白色、乳白色或淡黃色;筍尖帶綠色、淡紫色或黃綠色,帶色部分長度不超過1/3,允許不超過10%(以條數(shù)計)的筍尖帶色部分長度超過整條的1/3但不超過1/2。 | 整條蘆筍呈白色、乳白色或淡黃色;筍尖帶綠色、淡紫色或黃綠色,帶色部分長度不超過1/3,允許不超過15%(以條數(shù)計)的筍尖帶色部分長度超過整條的1/3。 |
表 1(續(xù))
項目 | 優(yōu)級品 | 一級品 | |||
色 澤 | 整 條 | 全綠 | 整條蘆筍呈綠色、淡紫色或黃綠色,允許不超過20%(以條數(shù)計)的基部呈乳白色或淡黃色,長度不超過整條的1/3。 | 整條蘆筍呈綠色、淡紫色或黃綠色,允許不超過25%(以條數(shù)計)的基部呈乳白色或淡黃色,長度不超過整條的1/2。 | |
段 條 | 帶筍尖 | 段條呈白色、乳白色或淡黃色,筍尖色澤不限。 | 呈白色、乳白色或淡黃色、淡紫色。 | ||
無筍尖 | 呈白色、乳白色或淡黃色。 | ||||
滋味、氣味 | 具有蘆筍罐頭應有的滋味和較濃香氣,略帶苦味,無異味。 | 具有蘆筍罐頭應有的滋味和香氣,略帶苦味,無異味。 | |||
組 織 形 態(tài) | 整條 | 同一罐中長短粗細均勻,去皮筍的去皮部分應不少于整條筍長度的1/3,去皮良好,基本上保持原形,無明顯棱角,筍尖較嫩,筍莖軟硬適度,切口整齊,允許帶有部分鱗片,路有粗纖維及少量修整和缺陷筍,但不允許有畸形和木質化筍,含粗纖維通不過嫩度計者不得超過每罐筍總條數(shù)的20%,每罐選定的級別允許混入上下鄰筍,但不得超過每罐筍總條數(shù)的20%。湯汁較清,允許有輕微混濁和碎屑。 | 同一罐中長短粗細均勻,去皮筍的去皮部分應不少于整條筍長度的1/4,去皮后基本保持原形,允許有輕微棱角,帶有少量鱗片和少量粗纖維及修整和缺陷筍,但不允許有畸形和木質化筍,含粗纖維通不過嫩度計者不得超過每罐筍總條數(shù)的25%,每罐選定的級別允許混入上下鄰筍,但不超過全罐筍總條數(shù)的25%。湯汁較清,允許有輕微混濁和少量碎屑。 | ||
段條 | 去皮,直徑6mm~26mm,每罐粗細大致均勻,同一罐中粗細直徑之差應不大于1倍,含粗纖維通不過嫩度計者不得超過每罐筍總條數(shù)的30%,帶筍尖的每罐筍尖量不少于全罐筍質量的20%,其長度為30mm~60mm,無筍尖的長度為20mm~40mm。 湯汁較清,允許有輕微混濁和碎屑。 | 去皮,直徑6mm~26mm,每罐粗細大致均勻,同一罐中粗細直徑大于1倍者不超過三倍,含粗纖維通不過嫩度計者不得超過每罐筍總條數(shù)的35%,帶筍尖的每罐筍尖量不少于全罐筍質量的15%,其長度為30mm~60mm,無筍尖的長度為20mm~40mm。 湯汁較清,允許有輕微混濁和少量碎屑。 |
5.3 理化要求
5.3.1 凈含量
產品的凈含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第75號令《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的規(guī)定。
5.3.2 固形物含量
產品的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53%,其中白蘆筍罐頭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58%。
5.3.3 氯化鈉含量
產品的氯化鈉含量為0.8%~1.5%(包含0.8%和1.5%)。
5.4 錫、總砷、鉛的限量
產品的錫、總砷、鉛含量應符合GB 11671的要求。
5.5 微生物指標
產品的微生物指標應符合罐頭食品商業(yè)無菌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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