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甜味冰的術語和定義、技術要求、生產過程控制、檢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簽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和銷售等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定型預包裝甜味冰的生產、流通和檢驗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 317 白砂糖
GB 2759.1 冷凍飲品衛(wèi)生標準
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(wèi)生標準
GB/T 4789.1 食品衛(wèi)生微生物學檢驗 總則
GB/T 4789.2 食品衛(wèi)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(shù)測定
GB/T 4789.3 食品衛(wèi)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
GB/T 4789.4 食品衛(wèi)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
GB/T 4789.5 食品衛(wèi)生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檢驗
GB/T 4789.10 食品衛(wèi)生微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
GB/T 4789.21 食品衛(wèi)生微生物學檢驗 冷凍飲品、飲料檢驗
GB/T 5009.11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
GB/T 5009.12 食品中鉛的測定
GB/T 5009.13 食品中銅的測定
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(wèi)生標準
GB 7718 預包裝食品包裝通則
GB 14880 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使用衛(wèi)生標準
GB 14881 食品企業(yè)通用衛(wèi)生規(guī)范
SB/T 10009 冷凍飲品檢驗方法
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 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令[2005]第75號
3 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3.1
甜味冰 sweet ice
以飲用水、食糖等為主要原料,可添加適量食品添加劑,經混合、滅菌、灌裝、硬化等工藝制成的冷凍飲品,如甜橙味甜味冰、菠蘿味甜味冰等。
4 技術要求
4.1 原輔材料
4.1.1 飲用水:應符合GB5749的規(guī)定。
4.1.2 白砂糖:應符合GB317的規(guī)定。
4.1.3 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:應選用GB2760和GB 14880中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;還應符合相應的食品添加劑產品標準。
4.2 感官要求
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表1 感官要求
項 目 | 要 求 |
色澤 | 色澤均勻,符合該品種應有的色澤 |
組織形態(tài) | 形態(tài)完整,凍結堅實,無明顯粗糙的冰晶,無氣孔 |
滋味和氣味 | 滋味協(xié)調,香味純正,具有該品種應有的滋味和氣味,無異味 |
雜質 | 無肉眼可見外來雜質 |
4.3 凈含量
應符合《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的規(guī)定。
4.4 衛(wèi)生指標
總砷、鉛、銅、菌落總數(shù)、大腸菌群、致病菌的限量應符合GB2759.1的規(guī)定。
4.5 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的添加限量
產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的添加限量應符合GB 2760和GB 14880的規(guī)定。
5 生產過程控制
生產企業(yè)在生產過程中應符合GB 14881的規(guī)定。
6 檢驗方法
6.1 感官要求
在凍結狀態(tài)下,取單只包裝樣品,置于清潔、干燥的白瓷盤中,先檢查包裝質量,然后剝開包裝物,用目測檢查色澤、形態(tài)、雜質等,用口嘗、鼻嗅檢查其他感官要求。
6.2 凈含量
用感量為0.1g的天平,先稱量單件包裝樣品的總量,再稱量其包裝物,計算兩次稱量之差。
6.3 總砷
按照GB/T 5009.11規(guī)定的方法測定。
6.4 鉛
按照GB/T 5009.12規(guī)定的方法測定。
6.5銅
按照GB/T 5009.13規(guī)定的方法測定。
6.6 菌落總數(shù)
按照 GB/T 4789.2規(guī)定的方法檢驗。
6.7 大腸菌群
按照GB/T 4789.3規(guī)定的方法檢驗。
6.8 致病菌
按照GB/T 4789.4、GB/T 4789.5和GB/T 4789.10規(guī)定的方法檢驗。
7 檢驗規(guī)則
7.1 出廠檢驗
7.1.1 成品出廠前應經工廠檢驗部門逐批檢驗,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。
7.1.2 出廠檢驗項目包括感官要求、凈含量、菌落總數(shù)和大腸菌群。
7.2 型式檢驗
7.2.1 正常生產時,每半年應進行一次型式檢驗,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也應進行型式檢驗:
a)新產品試制鑒定時;
b)產品長期停產后,恢復生產時;
c)當原料、工藝有較大變化,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;
d)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;
e)質量檢驗機構提出檢驗要求時。
7.2.2 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技術要求中的全部項目。
7.3 組批
同一班次、同一品種、同規(guī)格、同一生產線的產品為一批。
7.4 抽樣方法和數(shù)量
在成品庫按批隨機分散均勻抽樣,抽樣單位以箱計。抽查箱數(shù)按式(1)計算,但不應少于3箱(含3箱)。
式中:
S——抽樣箱數(shù);
N——被檢產品實際箱數(shù)。
每箱抽取的件數(shù)(最小包裝)按式(2)計算,但不得少于12件。
式中:
S1——取樣件數(shù);
N1——每箱中的件數(shù)。
7.5 判定規(guī)則
7.5.1 出廠檢驗判定和復驗
7.5.1.1 出廠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本標準,判為合格品。
7.5.1.2 出廠檢驗項目有一項(菌落總數(shù)和大腸菌群除外)不符合本標準,可以加倍抽樣復驗,復驗后仍不符合本標準,判為不合格品。
7.5.1.3 菌落總數(shù)和大腸菌群中若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,判為不合格品,不應復驗。
7.5.2 型式檢驗判定和復驗
7.5.2.1 型式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本標準,判為合格品。
7.5.2.2 型式檢驗項目不超過三項(菌落總數(shù)、大腸菌群、致病菌除外)不符合本標準,可以加倍抽樣復驗,復驗后仍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,判為不合格品。型式檢驗項目超過三項不符合本標準,不應復驗,判為不合格品。
7.5.2.3 菌落總數(shù)、大腸菌群、致病菌中若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,判為不合格品,不應復驗。
8 標簽
單件預包裝產品的標簽應符合GB 7718的規(guī)定。
9 包裝
9.1 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9.2 單件包裝應完整,封口嚴密,不破損,內容物無裸露現(xiàn)象。
9.3 包裝箱應牢固、整齊、完整、無破損,且外表清潔,與所裝內容物相符合,箱外膠封。
10 運輸
10.1 運輸車輛應符合衛(wèi)生要求。短途運輸可以使用冷藏車或有保溫設施的車輛,長途運輸應使用具有制冷功能的運輸車。
10.2 不應與有毒、有污染的物品混裝、混運。運輸時防止擠壓。
10.3 搬運產品應輕拿輕放,嚴禁摔扔、撞擊、擠壓。
11 貯存
11.1 產品應貯存在≤-18℃的專用冷庫內,冷庫應定期清掃、消毒。
11.2 產品應使用垛墊堆碼,離墻不應低于20cm,堆碼高度不宜超過2m。
11.3 產品貯存過程中不得與有毒、有害、有異味、易揮發(fā)的物品或其他雜物一起存放。
12 銷售
產品應在冷凍條件下銷售,低溫陳列柜的溫度應≤-15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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