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工業(yè)潔凈電子工業(yè)潔凈廠房化學品儲存和輸送設計要求如下:
1. 潔凈廠房內各種化學品儲存間(區(qū))的設置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(1)化學品儲存間(區(qū))的儲量不應超過該化學品24h的消耗量;
(2)化學品應按物化特性分類儲存;當物化性質不容許同庫儲存時,應采用實體墻分隔;
(3)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單獨的儲存間或儲存分配間內,與相鄰房間應采用耐火極限大于1.5h的隔墻分隔;
(4)危險化學品儲存、分配間宜靠外墻布置;
(5)各類化學品儲存、分配間應設置機械排風。機械排風應采用應急電源;
(6)易爆化學品儲存、分配間,應采用不發(fā)生火花的防靜電地面;
(7)輸送易燃、易爆化學品的管道,應設置導除靜電的接地設施;
(8)接至用戶的輸送易燃、易爆化學品的總管上,應設置自動和手動切斷閥。
2. 潔凈廠房內采用容器傳送危險化學品時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(1) 嚴禁在出入口、疏散走廊儲存和分配危險化學品。潔凈廠房內運送易燃化學品的走廊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(tǒng);
(2) 運送危險化學品的推車運載量不得超過250L;單個容器的容量不應超過20L;
(3) 物理化學特性不相容的危險化學品不得采用同一推車運送。
3. 當采用壓力罐輸送危險化學品時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(1) 輸送系統(tǒng)設備、管道應采用與所輸送的化學品相容的材質;
(2) 壓力罐應設置減壓通風口,減壓通風口的排氣管應接至安全區(qū)域;
(3) 輸送系統(tǒng)應只容許采用氮氣增壓,
(4) 在分配和使用處應設置手動切斷閥;
(5) 應設置液位監(jiān)控和自動關閉裝置,并應設置溢流應對設施。
4.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、分配間應設置排水系統(tǒng)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(1) 含可燃液體的排水,應排入相關的生產排水管道,不得排人易產生化學反應以及引起火災或爆炸的排水管道;
(2) 物理化學特性不相容的化學品,應分別單獨設置排水系統(tǒng)。
5. 液態(tài)危險化學品的儲存、分配間,應設置溢出保護設施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·
(1) 儲存罐或罐組應設置保護堤,保護堤堤內容積應大于最大儲罐的容積或20min 消防用水量;保護堤的高度不應低于500mm;
(2)化學品相互接觸引起化學反應的可燃液體儲罐或罐組之間,應設置隔堤,隔堤不得滲漏;管道穿過隔堤時應采用不燃材料密封。隔堤高度不應低于400mm;
(3) 應設置液體泄露報警裝置;
(4) 應設置緊急淋浴和洗眼器。